工作安排
建设文明城市 共建美丽家园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2034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荣誉,是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实现幸福和谐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力打造合肥文明城市形象,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文明市民。从我做起,不断修身律己,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学习身边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共建美丽家园。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写乱涂,不乱挂乱晒;维护城市卫生,不乱堆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保持庭院清洁,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污染,从打造最美楼道、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小区做起,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公共文明。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抢道、乱停乱放、乱穿行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礼让斑马线,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保护街道、广场、园林等公共设施,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
四、擦亮窗口形象,树立行业新风。旅游、商务、金融、铁路、机场、交通、卫生、市政公用、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饮食服务业等窗口行业,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服务品牌活动,做到语言规范、热情周到、安全卫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打造志愿之城,促进社会和谐。广大市民要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服务他人 、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美丽合肥是我家,文明城市靠大家!我们倡议全体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创造美丽幸福家园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