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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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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619


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解决市民反映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市民对交通出行的满意度,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就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  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提升我市交通管理能力水平,为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为合肥市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提供优质的交通条件。

二、工作目标

专项提升工作期间,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交通秩序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三个显著”工作目标(即:出行环境显著改善、交通秩序显著好转、文明交通意识显著提升),并初步建立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呈现全新面貌,确保专项提升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三、时间安排

2020619日起至2020831日为集中行动,202091日起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提升内容。在道路交通秩序大提升的基础上,重点治理以下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掉头、不礼让行人等

2.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越线停车。

3.行人:乱穿行、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栏、道路上散发小广告。

4.其他: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

(二)重点提升区域。在道路交通秩序大提升的基础上,重点治理以下违法行为突出的道路、路段:

1.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

2.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城市道路出入口。

3.轨道及公交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区域相关道路,施工路段。

4.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五、工作措施

(一)大力治理各类交通乱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治理不规范、不守法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意识。

一是以重点整治区域为突破,聚焦重点整治内容,按照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要求,集中优势力量,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二是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运管、交警、城管、街道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场站、商业网点、轨道交通枢纽、学校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残联,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是以共享单车考核为契机,通过考核督促单车企业落实管理职责,大力整治共享单车使用、停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快递、外卖行业为突破,大力整治快递、外卖车辆随意穿行、乱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并建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机制,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快递、外卖行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四是强化各方协同联动,各区、开发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履行专项提升工作属地责任,要加强协同联动,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动员整合街道(乡镇)、社居委(村委会)、区直部门、文明交通志愿者和劝导员等各方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市直部门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理。(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二)全面提升道路出行环境。系统摸排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的安全感、满意度。

一是系统摸排全市道路基础设施,按照《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合政办〔20177号)文件要求,全面对城市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整改,完善道路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推动交通设施品质升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二是结合全市慢行系统建设工作,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是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施工路段通行不安全、不方便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对施工路段进行摸排梳理,通过硬化路面、硬质隔离等措施,保障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牵头单位:市重点局、市轨道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四是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对全市停车泊位设置情况进行摸排,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诱导系统,优化市区差别、计时收费的停车收费经营模式。要进一步整治非法停车收费、私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现象,净化全市停车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宣传开路,强化宣传引导在行动中的引领作用,针对不同交通出行群体,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一是要加强舆论引导,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和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二是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范围,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平台,按照每日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滚动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发送交通守法提示短信,提高宣传工作覆盖面,要设置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平台,不断曝光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公安、学校、家长多方联动优势,将交通安全以及文明交通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选修内容,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要通过校园通等平台,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对家长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通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四)强化示范引领展示形象。以文明创建带动示范引领,以重点路口、路段为突破,以重点单位、群体为抓手,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在文明交通方面做好表率。

一是市文明办会同市公安局共同梳理出全市100个主要交通路口和100条主要交通路段(见附件),要以主要交通路口、路段为突破,通过严格管理、规范设施等一系列措施,打造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路段。各区、开发区选择至少3个路口、3处路段作为文明创建样板(确定后上报市文明办备案),集中精力精心打造,并以此为引领将管理经验向其他路口、路段以及背街小巷延伸。(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二是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组织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按照“门前包干”的管理要求,落实专人维护本单位门前交通秩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制定对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本单位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做到全员受教育、人人守法规。各级文明单位要做好文明交通示范引领,加强单位内部车辆和员工的管理,市文明办将对各级文明单位违反交通秩序行为进行通报并视情予以约谈,同时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晋升上一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效能办,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是要以出租车、公交车等车辆为展示文明城市的重要“窗口”,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交通违法抄告机制,落实内部教育处罚措施,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的文明交通意识,切实为其他交通参与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各区、开发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交通专项提升工作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创城办)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单位,各区、开发区要结合方案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列出推进计划,制定任务清单,全面加强工作的部署落实,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二)纳入月评通报。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月评活动的通知》(合文明办创〔20202号)文件部署,此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各区、开发区文明创建检查月评项目,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三)评选文明路口、路段。集中行动结束后,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对100个路口、100条路段进行考核验收,对其中设施规范、管理严格、秩序井然、提升效果突出的20个路口、20条路段进行命名表彰。

(四)按时报送信息。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工作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请各相关单位、各区、开发区与于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工作简要情况(包含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事项、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相关内容)上报创城办,每月20号前上报本月工作小结,市创城办将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检查情况,通过召开现场会、调度会等方式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1.文明交通专项提升工作重点路口

2.文明交通专项提升工作重点路段
附件1

 

文明交通专项提升工作重点路口

 

  

路口名称

瑶海大队

1、长江东大街与滁州路交口

2、寿春路与胜利路交口

3、明光路与胜利路交口

4、滁州路与胜利路交口

5、裕溪路与铜陵路交口

6、裕溪路与龙岗路交口

7、长江东路与铜陵路交口

8、长江东大街与铜陵路交口

9、临泉路与嘉山路交口

10、临泉路与站西路交口

11、站前路与全椒路交口

12、站前路与胜利路交口

13、临泉路与郎溪路交口

14、戚继光路与新安江路交口

15、长江东大街与明光路交口

蜀山大队

1、金寨路与屯溪路交口

2、金寨路与芜湖路交口

3、屯溪路与梅山路交口

4、清溪路与西一环路交口

5、清溪路与肥西路交口

6、长江路与梅山路交口

7、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

8、潜山路与贵池路交口

9、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

10、合作化路与黄山路交口

11、合作化路与太湖路交口

12、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

13、西二环路与清溪路交口

14、清溪路与怀宁路交口

15、清溪路与十里店路交口

包河大队

1、徽州大道与芜湖路交口

2、芜湖路与马鞍山路交口

3、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口

4、马鞍山路与望江路交口

5、徽州大道与屯溪路交口

6、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口

7、徽州大道与水阳江路交口

8、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9、南二环路与宿松路交口

10、南二环路与北京路交口

11、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口

12、龙川路与仙人石路交口

13、龙川路与北海云路交口

14、徽州大道与望江路交口

15、包河大道与祁门路交口

庐阳大队

1、长江中路与金寨路交口

2、长江中路与桐城路交口

3、长江中路与徽州大道交口

4、长江中路与北含山路交口

5、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

6、北二环与怀宁路交口

7、寿春路与阜阳路交口

8、寿春路与六安路交口

9、阜阳路与北一环路交口

10、阜阳路与临泉路交口

11、北一环路与蒙城路交口

12、北一环路与亳州路交口

13、北二环与蒙城北路交口

14、寿春路与环城东路交口

15、长江中路与马鞍山路交口

新站大队

1、相山路与关井路交口

2、相山路与学林路交口

3、新海大道与铜陵北路交口

4、新海大道与灵石路交口

5、新海大道与淮南路交口

6、新蚌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

7、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

8、东方大道与龙子湖路交口


经开大队

1、金寨路与芙蓉路交口

2、芙蓉路与叠嶂路交口

3、繁华大道与叠嶂路交口

4、繁华大道与金寨路交口

5、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

6、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

7、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

8、锦绣大道与宿松路交口


高新大队

1、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

2、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

3、望江西路与枫林路交口

4、习友路与玉兰大道交口

5、习友路与金桂路交口

6、科学大道与海棠路交口

7、天波路与天通路交口

8、天湖路与天智路交口


公巡

一大队

1、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

2、潜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3、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

4、潜山路与习友路交口

5、金寨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6、合作化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7、合作化路与休宁路交口

8、翡翠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滨湖大队

1、徽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

2、包河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

3、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4、徽州大道与中山路交口

5、包河大道与中山路交口

6、庐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7、庐州大道与云谷路交口

8、庐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


 


附件2

 

文明交通专项提升工作重点路段

 

  

  

道路名称

起止点

1

瑶海大队

天长路

长江东大街-片塘路

2

片塘路

来安路-天长路

3

明光路

长江东大街-和平路

4

淝滨路

窑湾路-宿州路

5

滁州路

长江东路-胜利路

6

水东路

和平路-月亮湾路

7

滨河路

幸福路-郎溪路

8

凤阳东路

牌坊路-和县路

9

邓小冲巷

全段

10

站西路

北一环-临泉路

11

临泉路

淮南路-嘉山路

12

胜利路

临泉路-站前路

13

报业巷

敬亭山路-全椒路

14

健民巷

长江东路-龙岗医院

15

龙湖路

王岗路-迎宾大道

16

蜀山大队

龙河路

全段

17

肥西路

龙河路-南一环

18

绩溪路

金寨路-肥西路

19

肥西路

长江西路-南一环

20

梅山路

南一环-长江西路

 

  

  

道路名称

起止点

21

蜀山大队

长丰路

清溪路-霍山路

22

淠河路

半店路-青阳路

23

贵池路

潜山路-青阳路

24

丰收路

长江西路-潜山路

25

新庄路

全段

26

三郢路

全段

27

太湖西路

合作化路-东至路

28

千丈路

田埠路-井岗路

29

振兴路

田蚌路-井岗路

30

井岗路

皖山路-万泽路

31

包河大队

宣城路

南一环-芜湖路

32

宁国路

南一环-芜湖路

33

姜坎路

全段

34

彩玉路

全段

35

宁国路

水阳江路-青年路

36

至德路

万岗路-望江东路

37

仰光路

金寨路-南七菜市场

38

水阳江路

徽州大道-桐城路

39

祁门路

包河大道-望湖东路

40

呈坎路

祁门路-望湖中路

41

包河支路

包河大道-庐州大道

42

秋浦河路

当涂路-马鞍山路

43

高铁路

北海云路-徽州大道

44

北海云路

高铁路-龙川路

45

望江路

徽州大道-桐城路

46

庐阳大队

金巷

安庆西路-长江中路

47

井梧巷

安庆西路-长江中路

48

淮北路

阜阳路-太和路

49

天水路

蒙城北路-太和路

50

禹王亭路

凤台路-固镇路

51

肥西路

沿河路-北一环

52

清源路

四里河路-蜡花路

53

龙王店路

四里河路-蜡花路

54

宿州路

长江中路-庐江路

55

阜南路

宿州路-阜阳路

56

宿州路

寿春路-环城北路

57

环城东路

长江中路-寿春路

58

庐江路

宿州路-无为路

59

沿河路

阜阳路-蒙城路

60

凤台路

阜阳路-合瓦路

61

新站大队

学林路

文忠路-大众路

62

学府路

文忠路-大众路

63

相山路

学府路-泗水路

64

天水路

新蚌埠路-文忠路

65

礼河路

新蚌埠路-铜陵北路

66

皇藏峪路

天水路-新海大道

67

新蚌埠路

淮海大道-东方大道

68

淮海大道

新蚌埠路-文忠路

69

经开大队

翠微路

翡翠路-芙蓉路

70

石鼓路

芙蓉路-繁华路

71

松林路

繁华大道-仙人路

72

石笋路

笔峰路--金炉路

73

青翠路

莲花路-天都路

74

石门路

金寨路-莲花路

75

坝下路

宿松路-芙蓉路

76

习友路

锦绣大道-紫蓬路

77

高新大队

华佗巷

永和路-文曲路

78

皖水路

文曲路-创新大道

79

大龙山路

云飞路-望江西路

80

海棠路

科学大道-香樟大道

81

天柱路

长江西路-海关路

82

海关路

香樟大道-天柱路

83

梧桐路

金桂路-玉兰大道

84

浮山路

望江西路-玉兰大道

85

公巡一大队

龙图路

徽毫路-茂荫路

86

仙龙湖路

翡翠路-怀宁路

87

体育馆西路

习友路-匡河路

88

茗香路

花亭湖路-天鹅湖路

89

花亭湖路

金寨路-茗香路

90

仙龙湖路

潜山路-粉坊路

91

高河西路

聚云峰路-怀宁路

92

长河西路

翡翠路-聚云峰路

93

滨湖大队

扬子江路

庐州大道-包河大道

94

嵩山路

锦绣大道-福州路

95

烟墩路

西藏路-徽州大道

96

长沙路

庐州大道-华山路

97

洞庭湖路

庐州大道-华山路

98

金斗东路

全段

99

金斗西路

南宁路-云谷路

100

武汉路

徽州大道-广西路

 

 

 

 

 

 

 

 

 

 

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6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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